《金融科技概论》复习速查

本页是本地学习资料。章节中的历史方案、研究判断与预测均保留原文语境,不代表现行政策或法律建议;图表、公式等细节需回看源 PDF。

一、数据配置:先判断“是什么数据”

判断条件 配置倾向 主要检查
公共价值明显、私人供给不足 政府提供,非涉密时尽可能开放 国家安全、标准化、机器可读性
排他性较强、产权相对清晰 付费订购、授权共享或数据信托 授权范围、再次分享、控制权
个人数据以服务换取 改进 PIK 模式,明确授权与使用边界 过度收集、跨业务使用、平台锁定
需“数据可用但明文不可见” 可验证计算、同态加密、安全多方计算等 技术不能替代隐私制度与产权规则
任务明确、需比较数据贡献 可用相对估值辅助配置 贡献不等于绝对市场价格;计算成本可能上升

数据价值取决于任务、场景、时间、方法和制度,不因容量增加而必然增加。所有权、使用权、控制权可以分离。ch05

二、开放银行:技术开放不等于完整开放银行

满足“客户授权 + 数据共享 + API + 第三方参与 + 业务分工”,才接近完整的开放银行;只有接口开放,不能直接等同。ch06

判断平台化边界时,逐项追问:

货币创造不可替代;期限转化风险高,仍需银行式审慎约束;部分信贷供给和受托监督可由非银行机构承担。平台化不是去中心化,监管应按实际活动和风险穿透判断。ch06

三、普惠金融:覆盖扩大不等于监管放松

只有同时满足“可获得、价格可承受、机构可持续、风险受约束”,才是较完整的普惠金融判断。ch07

技术应用检查表:

弱势群体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较弱,普惠金融具有涉众性,因此不能以普惠为名降低要求。ch08

四、区块链:先划链内、链外边界

若问题主要是…… 区块链可能帮助…… 不能自动保证……
多方共享记录、流程校验、事后存证 账本一致、可追溯、减少重复核验 链外信息真实
Token 状态与链内转移 规则化转让、特定条件下交易即结算 现实交付、债务履约、法律关系
现实资产 Token 化 连接资产、储备和兑换机制 资产价值与 Token 永不脱钩

涉及 Token、资产或产权转移,属于价值互联网,应增加身份、金融安全、反洗钱、税收和法律效力检查;只记录信息流向,仍需关注隐私和违法信息治理。ch11

采用前检查:是否真的需要分布式信任?预言机是否可靠?是否满足 1:1 发行、1:1 兑换和可信规则?性能、治理、隐私、升级、纠错和经济安全成本是否可接受?先概念验证、小范围试验,再逐步推广。ch10

五、稳定币:不要把面值当成价值

分别比较:

检查储备是否总体充足、分币种充足、可赎回、可审计并能应对集中赎回。储备亏损、火线出售或非足额储备可能触发自我实现的挤兑;稳定币也可能强化强势货币、带来货币替代风险。Libra 1.0/2.0 是原文历史研究方案,不应写成现行政策。ch16

六、央行数字货币:先分批发与零售

类型 主要场景 重点风险
批发型 金融机构支付、证券及跨境结算 跨账本协调、结算失败、流动性
零售型 公众支付、现金替代、普惠 存款迁移、挤兑、隐私、市场激励

原文所述 DC/EP 设计包括现金替代、100%准备金、双层运营、中心化管理和账户松耦合。其发行与回笼的影响,应结合准备金机制、支付需求和市场测试判断,不能仅凭“数字化”推导结果。ch17

七、监管科技:机器提效,不能机器免责

适合技术化的环节:数据收集、自动化报告、机器可读监管、市场监控、风险预警和非现场分析。必须额外检查数据质量、隐私、网络安全、模型解释性和责任归属。ch20

不宜完全自动化的判断:软信息、复杂权衡、参与者反应、系统性联动及不可量化的不确定性。规则可提高一致性,但不能替代监管者的个人判断;需结合现场监管、压力情景、人工复核和可问责机制。ch21

总原则:穿透技术和机构名称,按真实功能、风险与责任实施一致监管,防止监管套利。ch01